事项名称:用水报装-新建住宅小区 |
|
别名 |
无 |
实施主体 |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
服务对象 |
个人或单位 |
事项类别 |
|
职权类型 |
办事类 |
前置事项 |
√ 无前置事项 □ 前置事项名称: (多项可添加) |
联办部门 |
否 |
清理意见 |
无 |
设立依据 |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办理条件 |
1.申请供水地点应在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管道供水范围内: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城阳区部分区域。2.周边有供水管网,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具备水源引入条件。3.有外线工程且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用水接入项目。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条件。 |
办理条件依据 |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条,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的,应当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 |
申报材料及出具单位 |
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信息推送的项目无需提供材料,其他项目只需供水申请表。 |
申报材料依据 |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条,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的,应当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 |
办理程序 |
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信息推送的项目无需申请,只需开栓通水一个环节。其他项办理目环节为:受理申请及确定方案、开栓通水。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信息推送的项目无需申请,开栓通水1个小时。其他办理的项目受理申请及确定方案0.5个工作日、开栓通水0.5个工作日(以上时间不包括合同签订、设计与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时间)。 |
办理地点 |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市民中心4楼T21市政公用服务窗口 |
是否实现网办 |
是 |
办公时间 |
|
联系电话 |
0532-66200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