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切实落实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群众用水、用电、暖气、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琴岛通卡等市政公用服务办理便捷度和满意度,在各区、市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水电气暖信有线等“市政公用服务专区”,推行各专营单位窗口无差别受理水电气暖信有线等市政公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