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业务范畴的拓展,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建设施工团队变得尤为重要,益水公司在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引进先进管理技术的同时,总结出了安全管理的“五个必须”工作法。
一是安全管理必须有针对性。公司大力建设“双重预防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责任,夯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础;总结归纳风险点、普及危险源告知卡、规范安全检查标准、制定排查整改措施,逐步形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正确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准确描述安全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定位风险等级,采取有效措施,最终消除隐患形成闭环,有针对性才能保障本质安全。
二是安全管理必须注重时效性。一些安全隐患没有造成事故,是因为随着分部分项工程的结束或生产运营活动的终止而消失的,例如拆除脚手架作业时,高处作业人员不系挂安全绳存在坠落风险,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抱着侥幸心理不予重视,按照“海因法则”的分析,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不系挂安全绳作业虽已结束,但却完成了300件潜在隐患中一次量的积累。注重时效性就是将安全关口前移,在隐患发生的初期,用最短的时间将其消除,给安全生产事故的质变做减法。一季度,益水公司举办线上、线下安全培训2次,参训人数达320人次。
三是安全管理必须有独立性。安全管理不应受到赶工期等不良因素的干预,以安全事故为教训,以安全责任为准绳,益水公司在日常管理及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视合理规划、整合资源,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效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职能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抽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彻底,未在时效内完成整改的项目部,现场签单进行经济处罚,严格落实全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四是安全管理必须有强制性。为更好保障安全文明施工,公司及时修订《工程安全施工合同》,从法理的角度细化了安全生产活动中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优化了具体的管控措施,将强制性体现于工程始末。具体体现在制度保障、流程正规、多部门联合实施,包括口头警告、下达整改通知单、停工整改、经济处罚、约谈法人、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强制性实现了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垂直管理,保障了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五是安全管理必须有长期性。实现生产运营活动的本质安全不是一蹴而就的,“三违”以及物的不稳定状态、环境因素等动态变量,都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对安全隐患一直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安全隐患整治保持高压态势,长久以来形成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风气。截至目前,开展公司级安全检查43次,整改隐患50处,完成隐患整改率100%,隐患发生率再创新低,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是多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重要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