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常服务-新建给水工程施工图审核指南
依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新建给水工程供水方案》及山东省和青岛市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相关规定

新建给水工程用水报装告知书
为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青岛水务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持续精简用水报装办理环节、时限及申请材料。用水报装压缩至2个办理环节,1个工作日(即受理申请及确定方案、开栓通水共计1个工作日),1项申请材料(供水申请表)

日常服务—居民阶梯水价人口基数变更办事指南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章 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适时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日常服务-用户变更名称、用水性质及终止供水办事指南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章 第二十条规定:用户需要变更用水性质、用户名称或者终止、恢复供水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日常服务-供水水表校验办事指南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规定: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有异议需检测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用户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当期水费根据检定结果计算。

日常服务-结算水表更换
结算水表出现不动、不准、不清、冻破、损坏等情况。对需要更换的水表查看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实施更换

用水报装-新建商用及办公项目办事指南
申请供水地点应在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管道供水范围内: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和城阳区部分区域

用水报装-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办事指南
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信息推送的项目无需申请,开栓通水1个小时。其他办理的项目受理申请及确定方案0.5个工作日、开栓通水0.5个工作日(以上时间不包括合同签订、设计与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时间)